
《民主与法制》杂志由民主与法制社主办,1979年创刊于上海,1990年迁至北京。《民主与法制》杂志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成长和发展,是集政治、法律、经济、社会为一体的综合性新闻周刊,也是全国法制类报刊中创办最早、影响较大的中央级知名媒体。《民主与法制》杂志以弘扬正义、关注民生、宣传法制、服务百姓为宗旨。《民主与法制》杂志关注社会热点、难点,注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倡导社会主义道德新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反腐倡廉、针砭时弊、匡扶正义,努力解决执法犯法、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问题。《民主与法制》杂志为配合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专家研讨,策划系列讨论,引起有关部门、法律界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民主与法制》杂志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答疑解惑、指点迷津。
《民主与法制》杂志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成长和发展,是集政治、法律、经济、社会为一体的综合性新闻周刊,也是全国法制类报刊中创办最早、影响较大的中央级知名媒体。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民主与法制》社
行业分类:政法
出版地区:北京
国际刊号:1003-1723
国内刊号:11-1529/D
邮发代号:80-779
发刊周期:旬刊
创刊时间:1979年
收录网站:维普
《民主与法制》投稿须知
1、论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翔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word文档);
2、文章的格式要求为:在题目下边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省份、城市、邮编,然后是摘要、关键词、正文;很多作来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到录用通知后不再变动(附个人联系方式);
3、文中如有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来稿中的数理、计量和统计内容务请作者仔细验证,慎重推导,反复核实;
4、文中如有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并在文尾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处及出版日期;
5、所投稿必须注明该文5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
6、来稿两周内未接到回复者请速来函来电查询;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文章本刊不退稿件,作者自行处理;
7、杂志社对来稿有推荐权,不同意推荐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8、刊发按来稿先后顺序。切勿抄袭,文责自负。